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自选课题研究的通知》(工程教指委[2014]5号)精神(附件1),组织开展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自选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研究并积极做好组织和申报工作,并将《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自选研究课题申请立项书》(附件2)电子版于2014年8月15日前发送至学科与研究生处邮箱yanjiushengidp@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由学科与研究生处统一报送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3.学校将对获批立项的课题将给予配套经费。 未尽事宜请与学科与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61596072 联系人:于赫楠。 附件1:关于开展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自选课题研究的通知 附件2: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自选研究课题申请立项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