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与研究生处主要负责学校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与管理;硕(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管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招生、培养、学籍管理、毕业、学位授予、就业等工作。职责如下:
1. 牵头编制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统筹协调落实重点规划任务;
2. 负责硕(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咨询、论证、申报与建设管理工作;
3. 负责各类各级重点(一流)学科的建设管理工作;
4. 负责组织编制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
5. 负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工作;
6. 负责编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统筹落实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7. 负责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的组织实施、教学运行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8. 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档案管理、毕业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9. 负责落实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及就业后跟踪工作;
10. 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建设;
11. 负责制定研究生教育与培养的各项规章制度;
12.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