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学科与研究生处下设学科建设科、综合科、培养科三个职能科室,各科室职责如下:

(一)学科建设科

1. 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协调校内相关二级单位编制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或建设方案;

3. 负责组织学校新增硕(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论证与申报工作;

4. 负责各级各类重点(一流)学科点的申报、遴选、考核、评估与验收工作;

5. 负责学科建设成果的周期性统计,汇总与分析;

6. 负责起草学科建设、硕(博)士学位点建设等相关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7. 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科建设专项经费预算项目申报与管理等工作;

8. 负责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综合科

1. 负责编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组织研究生招生和录取各环节工作;

2. 负责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及毕业研究生的派遣和就业后跟踪工作等。

3. 负责网络建设及其对外宣传、对外联系协调工作;

4. 负责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立项、检查和验收工作;

5. 负责协调组织研究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技能大赛工作;

6. 负责部门有关公文的处理和归档管理等工作;

7. 负责学科与研究生处行政工作、资产管理和办公采购等工作;

8.负责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培养科

1. 负责组织研究生培养单位编制或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

2. 负责组织编制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

3. 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课程教学改革、案例库建设等管理工作;

4. 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监控与培养质量评估等;

5. 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

6. 负责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践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

7. 负责组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评阅、答辩资格审核工作;

8. 负责统筹协调落实研究生专业实践教育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考核;

9. 负责组织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工作;

10. 负责研究生创新成果、学术成果的统计报表工作。

11. 负责制定研究生培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2. 负责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13. 负责组织研究生校内外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

14. 负责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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