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4-24点击数: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对2022年度立项的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凡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研究任务,达到预期研究目标的项目均可申请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按照项目执行计划,原则上2022年立项的所有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均统一于本次申请结题验收。


二、评审验收程序

1.结题材料准备:

(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中的实施方案和预期目标,按要求填写《项目结题验收意见表》附件1《项目结题报告、研究报告》附件2

(2)整理汇总项目成果佐证材料:根据结题成果的形式(论文、著作等)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结题答辩准备:

答辩会由学科与研究生处统筹组织,由各培养单位相关研究方向的专家学者组成答辩评审委员会,分组对项目进行现场评审。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答辩准备工作(完成结题材料准备并提前制作答辩PPT);每个项目答辩时长约6-7分钟,回答评委提问3-4分钟。

3.项目经费审核

(1)各个项目2023年经费划拨到二级学院,经费使用和报销流程请按照财务处和二级学院要求进行。

(2)项目负责人在结题答辩时,须根据项目任务书的预算安排,向评审委员会如实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4结题答辩时间:

安排在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结题验收标准

1项目成果署名和基金挂靠要求:

(1)项目结题申请所提供的各类成果,应与项目具有较大的相关性;项目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或第一作者为项目中注明的指导教师情况下的第二作者)发表论文。

(2)项目成果或论文中的“基金资助”要由“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编号:ZY202203XX)”为第一资助(若排名第二,第一资助必须为省部级以上竞争性项目);省级项目结题论文须注明“河北省教育厅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项目编号ZY202203XX)”。若发表国际SCI、EI论文,项目资助建议为: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Program for Postgraduate students in IDP subsidized by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3)同一篇论文只能作为一个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成果,不得同时作为两个创新基金项目作为结题成果。

2结题依据和验收要求

(1)要求各位项目负责人按照所申请项目档次的对应要求,在20235结题答辩项目论文见刊或取得相应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根据结题答辩评审委员会鉴定结果,若达到结题标准,即允予通过验收结题。

(2)若在结题答辩时,项目论文仍未见刊,可在答辩会上提交论文录用证明和论文大样,由本人向答辩评审委员会提出“见刊结题”的申请;待论文正式刊出后,由本人向学科与研究生处提交成果原件(正式刊出的论文电子版及论文检索报告)进行审核,即可正式鉴定通过验收结题。

(3)若在结题答辩时仍无法见刊或无法确定发刊期次的项目,须在答辩时向答辩评审委员会提交论文手稿,同时由导师和本人共同签署:《防灾科技学院关于研究生成果知识产权保护责任书》附件3和②《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论文发表承诺书》(附件4)方可以此作为依据,向答辩评审委员会提出“延期半年结题”的申请(承诺书要求:项目负责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于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论文的发表,并向学科与研究生处提交刊发论文原件及其检索报告或论文录用证明;否则视为未达到结题标准,无法通过结题验收)。

3.未能通过结题验收项目

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停止剩余项目经费支出,并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以下两种处理方式中选择其一执行:

(1)经导师同意后,本人提出退项申请,填写《“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退项申请表》(附件5),如数退回前期支出经费,并将财务退费审核结果经导师签字后提交给学科与研究生处。退项不影响学位论文答辩和毕业相关事宜,但其项目负责人导师所指导的其他研究生下一年度不得申报创新基金项目

(2)自行申请延期毕业,直至完成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再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四、结题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要求:

(1)请将《附件1:项目结题验收意见表》和《附件2:项目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填写好后文件重命名为:《本人姓名-1:项目结题验收意见表》和《本人姓名-2:项目结题报告、研究报告》,以方便审核电子版材料。

(2)项目成果佐证材料提交要求: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需提供①封面、②目录、③正文、④封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需提供①封面、②目录、③版权页、④封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结题成果有反响的,需提供反响资料或权威检索部门所提供检索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若还未见刊,可先提供录用通知,后续见刊后补交见刊材料。请将此部分材料按照以上给出的序号顺序、合成为一个完整pdf文件,并命名为《本人姓名-3:项目成果佐证材料,以便评审及存档。

(3)电子版结题材料请打包后将压缩文件命名为:个人所属二级学院名称+姓名+2023年创新基金结题材料(如:生态环境学院+张三+2023年创新基金结题材料),在2023年5月9日(星期二)15:00前发送至邮箱yanjiusheng@cidp.edu.cn

2纸质版材料要求:

(1)请将本人姓名-1:项目结题验收意见表》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提交;本人姓名-2:项目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和《本人姓名-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合并装订成册,要求双面打(复)印,左侧装订提交(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及项目成果封面用附件2中提供的统一格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内文字说明)。

(2)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版结题材料于2023年5月9日(星期)16:00前提交至明德楼520室综合科



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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