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富有挑战性的应用研究课题,现启动2022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完成理论课程学习,至预期毕业至少有一年的时间。
2.申请者应对所申请项目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状况有详细深入了解,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有前期的工作基础。
二、申请办法
1.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填写《2022年河北省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经导师推荐同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学科与研究生处。
2.学科与研究生处协同相关单位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初步评审。
3.学科与研究生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答辩会,经专家评议后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和资助金额。根据省级项目申报通知,评审答辩后按照量化评分高低排序推荐4个项目继续申报省级立项,其余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列为校级立项。
4.经公示后无异议后项目正式启动,获得资助的项目申请人须签订项目任务书。
三、项目申请要求
1.受资助项目组必须完成项目任务书中确定的相应成果指标。本轮项目申请获批资助经费分为两个档次,不同档次对成果作不同要求:第一档次,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项,要求发表SCI、EI检索期刊见刊论文一篇(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前两位,为第二作者时要求第一作者为其导师,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检索论文见刊后可以相应增加经费资助力度)。并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交流会,并在会议上交流论文1篇或申请获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类成果1项(参加学术会议及发表报告不作为结项的强制要求);
第二档次,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项,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在国内外中文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并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交流会并在会议上交流论文1篇或申请获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类成果1项(参加学术会议及发表报告不作为结项的强制要求)。
2.受资助项目所取得成果应与项目内容紧密相关,第一权属人须为项目申请人,且其署名单位为防灾科技学院;应注明“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及项目编号。否则不能作为结题的依据。
3.获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的研究生理论上在正常毕业时间前应完成第1条中的成果要求,至少应取得录用通知。
4.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获得者应在学位论文答辩前按照要求填写该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交学科与研究生处,经评审验收后视为正式结题。
四、时间安排
1.2021年7月12日-2021年8月31日:个人申报阶段。研究生根据个人情况,自愿申请并填写《2022年河北省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每位研究生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人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2.申请人以班级为单位,将导师签字和本人签字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五份交给班长,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给班长汇总。申请书未经导师签字的不得参加项目评审。
各班班长于2021年9月3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本班申请书纸质版和打包电子版交至明德楼520室。
3.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答辩,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后进行公示,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4.名单确定后,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立项任务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获得立项的项目2022年1月正式启动实施,各项目组应按照项目申报方案开展具体工作;创新项目经费报销起始时间会另行通知;2023年4-5月,将组织本次所申报项目的结题工作。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