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对2020年度立项的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凡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研究任务,达到预期研究目标的项目均可申请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按照项目执行计划,原则上2020年立项的所有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均统一于本次申请结题验收。
二、评审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中的实施方案和预期目标,按要求填写《项目结题验收意见表》(附件1),《项目结题报告、研究报告》(附件2)。
2. 提交佐证材料: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需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需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结题成果有反响的,需提供反响资料或权威检索部门所提供检索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学科与研究生处根据项目任务书,协同发展与财务处核实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通过财务审核后,参加学科与研究生处组织的评审验收。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结题成果形式要求: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需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需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结题成果有反响的,需提供反响资料或权威检索部门所提供检索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若还未见刊,可先提供录用通知,后续见刊后补交见刊材料。
2.项目结题申请所提供的各类成果,应与项目具有较大的相关性,并由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作为第一资助(如排名第二,第一资助必须为省部级以上竞争性项目)。要求在2021年6月底前见刊或取得相应知识产权授权证书。若为学术论文,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可提供论文大样和论文录用证明,待论文正式刊出,并提交学科与研究生处审核成果原件即可正式鉴定结题。若2021年6月底仍无法见刊或无法确定发刊期次的项目,由导师和项目负责研究生签署《附件3:防灾科技学院关于研究生成果知识产权保护责任书》。
3. 未能通过验收答辩项目将停止剩余项目经费支出,并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以下两种处理方式中选择其一执行:(1)如数退回前期支出经费,不影响学位论文答辩和毕业相关事宜(2)自行申请延期毕业,直至完成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再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4. 《附件1:项目结题验收意见表》要求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提交;《附件2:项目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和项目成果佐证材料扫描件合并装订成册,要求双面打(复)印,左侧装订提交。
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及项目成果封面用附件2中提供的统一格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内文字说明。
5.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第4条注明的结题材料纸质版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6:00前提交至明德楼520室,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jiusheng@cidp.edu.cn。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