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admin时间:2018-01-10点击数:

为了加强研究生科技创新实践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利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和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及富有挑战性的应用研究课题,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启动2018年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者要求理论课程学习基本结束。2016级研究生要求切实按照培养要求开展专业实践,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已经公开论证(截止2018年1月21日),至预期毕业至少有一年的时间。

2. 申请者应对所申请项目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状况有详细深入了解,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有前期的工作基础,要求申请人必须以项目实习或顶岗实习方式开展至少一个学期的专业实践。

二、申请办法

1.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填写《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经导师推荐同意,所在系(部、所)审核后报学科与研究生处。

2. 学科与研究生处协同相关单位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初步评审。

3. 学科与研究生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答辩会,经专家评议后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和资助金额。经公示后无异议后项目正式启动。获得资助的项目申请人须与签订项目任务书。

三、项目申请要求

1. 受资助项目组必须完成项目任务书中确定的相应成果指标。本轮项目申请获批资助经费分为两个档次,不同档次对成果做不同要求:第一档次,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项,要求发表SCI、EI检索期刊见刊论文一篇(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前两位,为第二作者时要求第一作者为其导师,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检索论文见刊后可以相应增加经费资助力度),并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交流会并在会议上交流论文1篇或申请获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类成果1项;第二档次,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项,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在国内外中文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并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交流会并在会议上交流论文1篇或申请获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类成果1项。

2. 受资助项目所取得成果应与项目内容紧密相关,第一权属人须为项目申请人,且其署名单位为防灾科技学院;应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否则不能作为结题的依据。

3. 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的研究生在正常毕业时间不能完成任务者,应推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

4. 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获得者应在学位论文答辩前按照要求填写该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交学科与研究生处,经评审验收后视为正式结题。

四、时间安排

1. 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9日:个人申报阶段。研究生根据个人情况,自愿申请并填写《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每位研究生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人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入申报的项目不超过2项。

请申请人务必于1月22日(星期一)中午11:00前将导师推荐、系(所、部)审核签名盖章后的纸质版的申请书一式五份报送明德楼521办公室。申请书电子版发至邮箱yanjiushengidp@163.com

2. 2018年1月23日-1月24日:资格审核。由科研处、发展与财务处组织业务、财务事项审核。2016级硕士研究生未能提供经导师签字后的论文开题报告的不得参加项目答辩。

3. 2018年1月25日(暂定):学院科研处成立专家评审组,经评审答辩和专家评议后,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并进行公示。

4. 名单确定后,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立项任务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 获得立项的项目2018年1月底正式启动实施,各项目组应按照项目申报方案开展具体工作,2018年6月份,将组织进行中期检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版权所有:防灾科技学院

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学院街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邮编:101601

京ICP备200169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