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科技学院2023年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11月14日联合党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做好防灾科技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点建设与申报工作(以下简称“申硕工作”),特编制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落实学校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任云生
副组长:梁瑞莲、郭 迅、洪 利、姜纪沂、刘春平
成 员:尹景玉、刘佳琦、周振海、陈晓一、魏作朋、
李 平、孙珍军、孙治国、唐彦东、蔡建羡、
刘庆杰、袁庆禄、余中元
领导小组下设申硕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学科与研究生处,负责授权单位、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的落实,办公室主任由联合党委常委姜纪沂兼任,副主任由学科与研究生处处长尹景玉兼任。成员包括:李尧森、刘 北、黄 鑫、穆如旺。
(二)专项工作组
为做好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材料撰写工作,成立7个专项工作组。
1.材料编写工作组
组 长:任云生、刘春平
成 员:姜纪沂、尹景玉、李尧森
2.基础数据材料工作组
组 长:尹景玉
成 员:李尧森、刘北、黄鑫、游嘉靖、吕丹、栗琼、穆如旺
任 务:主要负责《授权单位申报简况表》以及申报材料所需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等工作。
3.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组
组 长:姜纪沂
牵头单位:地质工程学院
成 员:李平、孙珍军、张丽、张建勇等
4.土木水利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组
组 长:郭 迅
牵头单位:土木工程学院
成 员:孙治国、刘小阳、韩 朝等
5.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组
组 长:任云生、刘春平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学院
成 员:唐彦东、袁庆禄、鲁明星、林裕梅等
6.电子信息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组
组 长:洪 利
牵头单位:电子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
成 员:蔡建羡、刘庆杰、黄 猛、戚 盼、刘帅等
7.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组
组 长:梁瑞莲
牵头单位:经济管理学院
成 员:袁庆禄、李学林、谭琳元等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对外联络工作。加强与国务院学位办、河北省学位委员会、河北省学位办及有关专家的沟通与咨询,了解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根据最新政策要求,及时调整申报工作方案。
2.统筹领导工作。负责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点建设及申报工作全过程的组织领导。审议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点申报及答辩材料,组织参加河北省学位委员会召集的学位授权审核答辩会。
3.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申报工作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及时向联合党委汇报申硕工作进展,研究确定申硕过程中的关键事项。
(二)专项工作组职责
1.材料编写组主要负责组织起草学校的《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报告》,填报《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并准备相关佐证及答辩材料。基础数据材料工作组主要负责数据,如科研、教学、师资等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等工作。
2.各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组负责填报拟新增授权点的《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积极开展外专家咨询工作,完善相关申报材料。
3.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学位办要求完成申报材料的网上填报,评审其他高校申硕材料,解答质询。新增硕士授予单位申报工作组负责准备答辩材料、组织参加答辩。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充分发挥申硕领导小组、申报工作组职能职责作用,多措并举,抓实抓细,按要求高质量完成以下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成功获批学位授予单位和申报授权点。
(一)审核申硕基础数据及人才培养方案
各授权点专任教师认真在申硕信息填报系统中填报和完善个人教学科研成果,申硕办公室研究制定数据审核方案,组织专班、各授权点申报组及相关专任教师共同集中审核每一条进库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现场由专任老师签字确认。邀请校外专家,专题审核各授权申报点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特色鲜明,符合各授权点研究生培养要求,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完成时限:11月20日以前完成。
(二)统筹对外联络沟通工作
领导小组按照联合党委部署进行对外联络沟通工作,特别是加强与国务院学位办、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学位办、河北省学位委员会的沟通与咨询,以争取政策许可范围内的最大支持。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三)确定授权点申报方案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及第14次联合党委会会议精神,同时,考虑设立大学硕士授权点覆盖学科门类及数量的实际需要,准备2种申报方案,一是力争申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公共管理、电子信息、会计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二是按政策要求申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公共管理等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若“特需项目”试点高校可不申请目前实施的授权点,则申报土木水利、公共管理、电子信息等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领导小组加强与国务院学位办、河北省学位办沟通与咨询,寻求支持,根据最新政策及学位办支持情况,研究确定授权点申报方案。
完成时限:申硕政策出台1周之内。
(四)做好材料申报和答辩工作
1.强化调度。强化申硕领导小组的领导、调度和协调作用,建立调度机制,教育部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文件文件出台后,每周会商调度一次;申报材料上报之前,集中一周全封闭核查完善材料。
完成时限:材料上报之前,长期坚持。
2.优化申报材料。在前期数据审核的基础上,精心编制申请报告,精心遴选标志性成果并填好简况表,突出办学优势特色;待教育部申硕政策出台及申硕方案确定后,组织优化完善《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报告》《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等申报材料。
完成时限:网上申报之前完成。
3.做好网上申报工作。授予单位和各授权点积极开展专家咨询工作,并按照省学位办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网上填报,评审其他申请单位申硕材料,和质询准备工作。
完成时限:网上申报前完成。
4.组织授予单位答辩工作。组织专门力量,精心做好汇报PPT和答辩准备工作,核查所有佐证材料齐备性、准确性。
完成时限:答辩前2周完成。
5.按时落实奖惩办法。根据已确立的申硕奖惩办法,分阶段及时兑现申报工作组奖励,以推动申硕工作高效顺利开展。
完成时限:分阶段兑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联合党委对申硕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明确申硕领导小组、工作组的职责,从顶层设计上确保学校对申硕工作的统筹安排,明确申硕工作是党建与思想政治、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师资队伍建设、国际交流合作、资源保障等多位一体的系统工程,提高政治站位,在全校树立一切为了申硕的工作理念,形成申硕奖励和问责机制。
(二)落实任务责任
在申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申硕办及相关部门定期分析申硕进展情况,加强专家咨询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解落实申硕的主要任务(见附表),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权责明确、重点突出、推进有序。
(三)奖励措施
为营造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善做善成的工作氛围,全力打赢申硕攻坚战,各材料组要申报方案落实申报工作任务,明确人员和分工,协调推进申报工作。本轮申报工作完成后,学校按照相关文件,给予成果奖励,并按工作阶段给予专项工作量补贴。
1.在学校专项工作量分配时,按照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组600课时、基础数据材料工作组300课时、每个授权点申报工作组300课时标准,核算补贴专项工作量。根据最终上报河北省学位办审批的学位授权点数量和实际完成情况,分阶段发放。即:完成材料准备但未上报河北省学位办,发放50%;申报材料提交河北省学位办且通过审核,发放80%;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获批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发放100%。
2.授权点材料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获批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按照《防灾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给予专项奖励,具体由各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组组长提出奖励分配方案,报申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