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的完成学业,帮助同学们顺利完成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经与贷款经办银行协商,为申请贷款的学生组织签订2018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对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含研究生) 
2、时间:2018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准备:携带本人《申请助学贷款材料》(附件1) 
请各系做好拟申请贷款学生的通知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月4日 
附件1:  
申请助学贷款材料 
1.学生本人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标注个人联系电话和宿舍号) 
(2)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3)本人高考成绩单或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若有挂科,需在补考通过后申请) 
(4)本人在校证明一份 
2.家庭材料 
(1)父亲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母亲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户口本全部复印件 
(4)家庭固定联系电话(移动电话有效) 
(5)家庭详细住址和邮编 
注:孤儿或者单亲家庭需提供监护人有效证件 
3.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由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原件(请同学自行复印,以备其它需要),该证明: 
(1)必须详细介绍家庭的人口数、经济来源和收入情况,含糊不清不予承认; 
(2)加盖乡、镇或街道二级民政部门的公章; 
(3)其它辅助材料 
4、学生本人手写的贷款申请书。抬头称谓为,中国银行燕郊分行。应写明学生家庭的具体翔实经济情况和本人诚信、承诺还款的计划等。 
5、学生本人的诚信材料等。2018年3月组织申请贷款的学生学习后撰写并提交。 
6、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可粘贴在A4纸上)。 
所有需要手工书写的地方需用黑色碳素笔。 
二代身份证需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附件1:申请助学贷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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