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时间:2017-10-18点击数:

全体在读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专款专用,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

为做好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和《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防科发研[2017]5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7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思想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现象,综合成绩排名年级前五且为学业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

二、名额及奖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发放名额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下达的年度指标和经费预算确定。2017年国家下达我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名额2人,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评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1.填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2.申请理由应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实践成果,发表的论文(含题目、期刊名、页码及收录情况)等方面阐述。

3.申请审批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交研究生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17年10月20日16:00前交至学科与研究生处。

4.如出现符合申请条件者放弃申请资格,其参评名额不顺延、不递补。

(二)答辩评审

10月23日(星期一)下午答辩汇报,每人汇报1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汇报内容:申请人2016-2017学年学习及思想表现情况、参与科研课题情况及成果、参加学术交流情况以及后期研究实践计划等。其中参与科研课题情况及成果建议用英语口头汇报。

(三)审核与公示

学院根据申请人综合成绩及答辩成绩拟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疑议后报教育部审批。

附件: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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