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设置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年研究生“三助”岗位的通知

作者:admin时间:2017-04-21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专业和综合能力,根据《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研〔2013〕85号)规定,经研究,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规定学制内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结合实际、按需设岗

1.“助研”岗位设置

由导师或项目组根据研究生实际工作任务自行发放助研津贴。

2.“助管”岗位设置

由用人部门根据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提出岗位设置申请(附件1)。请各部门根据人事处所设岗位编制提出申请。聘期自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3.“助教”岗位设置

可根据本科教学工作需要申请设置助教岗位;设岗期限至本学期教学任务结束。为保证助教的专业学习,助教每月的工作量原则上不超过16学时。

三、岗位津贴

1.经费来源。“助研”岗位津贴由研究生导师或课题组科研经费列支,“助管”岗位由助管设岗经费列支,“助教”岗位由研究生处课时费列支。

2.津贴标准。“助研”岗位津贴标准为300-800元/月,工作量由导师或课题组设定。“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12元/小时,每月工作量不超过40小时。“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15元/学时,工作量为所助课程学时;助教岗位的月标准工作量为16学时。

四、相关要求

助管、助教申请人填报附件1、附件2、附件3于4月26日(星期三)下班前交学科与研究生处审核(办公地点:1号楼521室)。

联系人:李迎秋

电话:010-61593783

附件1:2017年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申请表(岗位指导教师填)

附件2:2017年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请表(负责部门领导填)

附件3:2017年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表(主讲教师填)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7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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