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2025届毕业生:
学位论文应是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在我校攻读学位期间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论文中除已注明部分外不应包含他人已发表或完成的研究成果;论文应由本人撰写,禁止使用人工智能代写。
“学位法”规定: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抄袭、剽窃、伪造、数据造假、人工智能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由学位授予单位撤销学位证书。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共同维护我校学术道德与学术质量,确保2025届毕业生的学位论文达到应有的学术标准。
为确保我校2025届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学术诚信和质量,经学校学位指导委员会通过,现将有关重复率检测和(AIGC)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方式及要求
(一)所有2025届硕士毕业生的学位论文均需检测。
(二)本年度检测将同时进行两方面检测工作:重复率检测和智能生成内容(AIGC)检测。
(三)重复率检测由学校统一检测,论文单章重复率不得高于25%,全文重复率不得高于20%,没有达到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要求的需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仍未达到论文重复率检测要求的学位论文不允许论文送审,不得申请论文答辩,对于首次检测未达到检测要求的论文不能推荐为优秀论文。
(四)AIGC检测由学校统一在AIGC检测通道单独上传检测,硕士学位论文AIGC检测结果(疑似AIGC全文占比数值较高)的将做如下处理:
1.若论文AIGC检测结果超过30%,则按照以下处理办法进行:
(1)警示与提醒:通报到学院,学院将向超出AIGC检测标准的导师、学生发出警示,提醒其注意学位论文中智能生成内容比例过高的问题,并要求其自查自纠,对学位论文进行必要的修改。
(2)修改与复检:导师与学生在收到警示后,需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降低智能生成内容比例。修改完成后,学生需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再次提交至学院,由学校再次通过AIGC检测通道进行复检。
2.检测结果超过(含)20%,且无正当理由,不能参与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二、其他注意事项
1.AIGC检测学校参考国内同类高校检测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置了检测结果参考标准。鉴于我校各学科专业的特点不尽相同,各学院可在此基础上提出更具体、更专业的要求,报学科与研究生处备案后执行(请在通知下发后2周内备案)。检测结果由各学院学位委员会认定和处理。
2.学生在进行学位论文撰写时,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避免过度依赖智能生成内容,确保学位论文的独立性和原创性。
3.学校将定期对论文查重平台和AIGC检测通道进行维护和更新,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对于AIGC超限学生情况,各学院要做好专门的各环节记录并妥善存档备查。
5.检测工作将于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