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首批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首批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
一、结项验收程序
1.结项申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按照《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附件1)填写《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附件2),并提供立项申请书、项目成果材料、实际应用证明等结项申请材料(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项目须按申报计划完成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得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涉及人员、项目内容等调整的,须提供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处备案盖章的《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附件3)。不能如期结项的,填写《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延期申请表》(见附件4)。
2.单位初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项目提交的结项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查、验证,务必保证表格填写规范、清晰,佐证材料真实、准确。
3.专家评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结项材料按照要求汇总后提交至学科与研究生处,学科与研究生处聘请专家,成立专家组,对结项项目进行评审。
二、材料报送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项目结项材料PDF(盖章)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25年1月10日前报送到学科与研究生处培养科,学科与研究生处将于1月15日前完成结项审核工作。联系人:李迎秋,电话:010-61593783。
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