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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关于做好防灾科技学院2023-2024学年
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2023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保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开展课程主讲教师安排工作。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研〔2019〕14号)(附件1),根据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统计情况表(附件2)安排任课教师。
课程主讲教师优先安排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校内教师。为落实《中国地震局校所全面合作三年行动方案》(中震人发〔2020〕75 号),各培养单位可聘请对接合作研究所的专家,或学校聘任的校外导师担任课程主讲,或聘请校外专家与我校教师联合主讲课程。如需聘请校外教师担任课程主讲,请课程所属教学单位与外聘教师签署《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附件3),由学科与研究生处审批。
本次研究生课程选课人数不足5人的(不包括5人)不开课。请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务必于2023年7月15日前,将任课教师安排表发送至邮箱yanjiushengidp@163.com,或者通过钉钉发给学科与研究生处培养科。
联系人:李妍,联系方式:13290665463。
附件:1.《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任课教师安排统计表
3.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
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2023年7月7日
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2023年7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