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导师申请人:
《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导师选聘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研〔2022〕12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导师选聘及明确历年导师指导研究生培养方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申报培养方向所在培养单位推荐,2023年6月15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表决,2023年6月16日校务会审议和表决,现将初步选聘及续聘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至6月20日。如对初步推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010-61593783)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应署真实姓名。
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