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部门:
根据学院“十三五”建设发展规划以及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要求,为了进一步落实“防灾科技学院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快学校学科建设步伐和建设成效,进一步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中震函[2016]176号)》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学校2017年—2019年专项经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有关说明如下。
1.申报原则及注意事项
(1)本专项建设项目主要资助学院“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相关实验室建设内容,优先资 助以重点实验室建设为核心的学科建设项目。
(2)考虑学科和实验室建设的系统性,本次申报项目按2017年—2019年三年连续建设内容申报,做好模块设计并明确各年度建设内容、经费预算和专家论证。为了提高2017年经费率执行,要求申报材料中将2017年建设经费细化为可操作层面,并于2017年9月30日之前完成2017年项目预算。
本项目经费用于仪器设备购置内容主要资助涉及学科建设的科研属性的高端设备仪器的购置,涉及仪器设备采购的建设项目,要参考学院已有仪器设备清单,原则上不允许再重复购置,计划购置的仪器设备要能落实安置场地;要求申报材料中做好2017-2019年三个年度的学科建设相关高端仪器设备的规划,并阐明其在本重点实验室和学科建设的作用,对于2017年拟购置的仪器设备请将设备购置方案论证、品牌、型号、详细预算等细化材料作为附件一并上交作为审核经费投入的依据。
2.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国家下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以及中国地震局《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中震函[2016]176号)》等文件精神,项目建设和经费支出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类。
(1)重点学科科研平台建设
优先支持面向学术前沿、面向行业、产业、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重要科研和学科的平台建设。主要针对学院“十三五”规划重点实验室相关硬件和软件建设,包括仪器设备的构建和科研团队建设。
(2)科研团队人才队伍建设
项目经费可以用于学科建设需要的高端人才引进和短期“双聘”岗位项目人员经费支出,资助额度大小和引进人才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项目经费可用于资助学科团队中中青学术骨干中短期国内学术交流培训和出国交流费用。
项目经费可以用于重点实验室与国内外单位建立合作平台,用于邀请国内外专家到院指导相关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也可资助前往国内外相关单位进行学术交流。
(3)学科相关成果产出及其他项目
项目经费可以资助学科相关成果产出支付的必要费用,如著作出版费、期刊版面费、软件著作权申请费、专利申请费等一系列成果支出费用。
项目经费可以资助学科相关跟踪、评价相关的资料、数据使用等学科建设、跟踪和评价等相关支出费用。
3.项目申报及审批
(1)项目申报
本项目由项目申报系部、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并完成系部、部门层面的专家论证,充分谋划提出各类建设项目,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实行申请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2)论证评审
学校教学改革和‘双一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项经费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初步确定立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优先顺序及经费需求。学院拟于2017年4月17日组织论证评审答辩。
(3)立项入库
项目清单、项目建设优先顺序及经费需求经学院院务会审议通过后进行立项,并将2017年经费划拨到立项项目归属系部、部门。
对于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学院根据年度专项经费实际额度确定年度建设项目及预算。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上级部门及学校要求,组织编制项目建设计划、年度实施方案、年度项目预算、认真落实项目内容、总结编写项目建设绩效等。
4.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采用A4纸型双面打印,侧面装订,无需另加封面或塑料封皮。请各系部、相关部门于4月15日下午5:00前将填报的项目申报书和附件一式5份及其电子版发送至学科与研究生处学科建设科521办公室。联系人:张达,010-61596072,yjs@cidp.edu.cn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7年4月11日
附件1 :专项项目系部推荐表附件2:防灾科技学院专项经费建设项目申报书(实验室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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