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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硕士研究生: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防科发研〔2013〕86号)、《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防科发研〔2017〕58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启动2024-2025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方案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名额进行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度评定一次。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奖励等级、标准与名额如下。
表1 研究生奖学金等级、标准及名额分配表
奖学金项目 |
名额 |
奖励标准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
20%*班级参评总人数 |
1.2万元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奖 |
60%*班级参评总人数 |
0.8万元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三等奖 |
20%*班级参评总人数 |
0.4万元 |
二、评定方法
2024-2025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依据“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24版)”(附件1)(下称“评定细则”)开展。
(一)2025级研究生奖学金不需申报,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防科发研〔2013〕86号)和“评定细则”中相关规定核算。
(二)2023级、2024级研究生应根据“评定细则”,按实填报申请表,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根据评定细则要求填写《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研究生思想品德及导师综合评价表》(附件4),提交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各班委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对本班级的奖学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复核各申请人的量化评分值,并以班级为单位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表》(附件5)确定推荐排名;
(三)申报材料应为2024-2025学年内(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获得的相关成果,每名学生一个电子文件夹,以“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星期五)中午12:00;
(五)各班班长请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处,明德楼410。
有争议的证明材料由奖学金评委委员会讨论后决定。
研究生处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