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硕士研究生: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防科发研〔2013〕86号)、《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防科发研〔2017〕58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启动2023-2024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邹光华
组员:姜纪沂 孙珍军 刘小阳 孙治国 李平 刘庆杰
蔡建羡 唐彦东 冯海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科与研究生处:
办公室主任:尹景玉
办公室成员:李迎秋 李尧森 赵 楠 侯 波
(二)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邹光华
成 员:姜纪沂 孙珍军 刘小阳 孙治国 李平 刘庆杰
蔡建羡 唐彦东 冯海成
李佳硕(班长) 周云帆(班长) 尹誉啸(班长)
易玥彤(班长) 江文龙(班长) 李一一(班长)
戴惟宇(班长)
马建珂(研究生会主席)
二、名额分配方案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名额进行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度评定一次。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奖励等级、标准与名额如下。
表1 研究生奖学金等级、标准及名额分配表
奖学金项目 |
名额上限 |
奖励标准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6名 |
2.0万元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
20%*班级参评总人数 |
1.2万元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奖 |
60%*班级参评总人数 |
0.8万元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三等奖 |
20%*班级参评总人数 |
0.4万元 |
三、评定办法
2023-2024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依据“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24版)”(附件1)(下称“评定细则”)开展。
(一)2024级研究生奖学金不需申报,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防科发研〔2013〕86号)和“评定细则”中相关规定核算。
(二)2022级、2023级研究生应根据“评定细则”,按实填报申请表,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根据评定细则要求填写《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研究生思想品德及导师综合评价表》(附件4),提交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各班委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对本班级的奖学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复核各申请人的量化评分值,并以班级为单位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表》(附件5);
(三)申报材料应为2023-2024学年内获得的相关成果,每名学生一个电子文件夹,以“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时间期限为2023.09.01-2024.08.31;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中午12:00;
(五)各班班长请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学科与研究生处(明德楼520)。
联系人:李迎秋,联系电话:010-61593783
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