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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硕士研究生: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防科发研〔2013〕86号)、《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防科发研〔2017〕58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启动2021-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任云生
组员:姜纪沂 刘小阳 孙治国 李巨文 蔡建羡
丰继林 唐彦东 冯海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科与研究生处:
办公室主任:尹景玉
办公室成员:李迎秋 李尧森 赵 楠 李秋耘
(二)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任云生
成 员:姜纪沂 刘小阳 孙治国 李巨文 蔡建羡 丰继林
唐彦东 冯海成
王学鹏(班长) 张 雨(班长) 胡一凡(班长)
王顺吉(班长) 徐雨阳(班长) 韩金昇(班长)
慕志江(研究生会)
二、名额分配方案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名额进行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度评定一次。2021-2022 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奖励等级、标准与名额如下。
表1 研究生奖学金等级、标准及名额分配表
奖学金项目 |
名额上限 |
奖励标准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4名 |
2.0万元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
20%*年级参评总人数 |
1.2万元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奖 |
60%*年级参评总人数 |
0.8万元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三等奖 |
20%*年级参评总人数 |
0.4万元 |
三、评定办法
2021-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依据“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22版)”(附件1)(下称“评定细则”)开展。
(一)2022级研究生奖学金不需申报,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防科发研〔2013〕86号)和“评定细则”中相关规定核算。
(二)2020级、2021级研究生应根据“评定细则”,按实填报申请表,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根据评定细则要求填写《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研究生思想品德及导师综合评价表》(附件3),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各年级各班委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对本班级的奖学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复核各申请人的量化评分值,并以班级为单位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表》(附件4);
(三)申报材料应为2021-2022学年内获得的相关成果,每名学生一个电子文件夹,命名为学号+姓名,时间期限为2021.09.01-2022.08.31;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中午12:00;
(五)请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学科与研究生处,明德楼520。
附件:1.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22版)
2.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3.研究生思想品德及导师综合评价表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表
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