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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在读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专款专用,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 
 为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防科发研〔2017〕5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三)恪守学术道德规范,诚实守信。
 (四)成绩优异,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2020-2021学年内(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论文,或至少取得1项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
 学术论文成果应是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防灾科技学院,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正式刊发出版,不含增刊。国家发明专利应是以防灾科技学院为专利权人,以研究生作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的国家发明专利(以发明专利证书为准)。
 (五)2020-2021学年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分排名在所在班级前20%以内(获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二、名额及奖金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2021年国家下达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名额3人。
 三、评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1. 申请人填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 申请理由主要从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学术成果等方面阐述。 
 3. 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交研究生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务必于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12:00前交至学科与研究生处520办公室,逾期无效。
 联系人:赵楠,电话:010-61593783。 
 4. 如出现符合申请条件者放弃申请资格,其参评名额不顺延、不递补。
 (二)答辩评审 
 申请人口头汇报不超过15分钟,汇报内容:2020-2021学年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实践和主要科研业务工作,取得的学术成果、参加学术交流,后期的研究工作计划等。其中,须用英语口头汇报1篇正式刊发的代表性学术论文。
 由答辩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个人成果陈述和答辩情况,进行量化评分。答辩时间初步安排在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审核与公示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陈述答辩分数高低进行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情况,由评委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多数原则,确定拟推荐人选;评选推荐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疑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