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专业和综合能力,根据《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研〔2013〕85号)规定,经研究,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规定学制内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结合实际、按需设岗
1.“助研”岗位设置
(1)由导师或项目组根据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项目工作需要设岗,研究生填报附件1,聘期自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2)根据实际助研工作量发放津贴的项目组,可于每月20-25日将申请表(附件1)交至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统一报送科研处审核,逾期未交表格视为不申请本月助研。
2.“助管”岗位设置
由用人单位根据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提出岗位设置申请(附件2)。请各部门根据人事处所设岗位编制提出申请。聘期自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3.“助教”岗位设置
可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申请设置助教岗位;设岗期限至本学期教学任务结束。为保证助教的专业学习,助教每月的工作量原则上不超过16学时。
三、岗位津贴
1.经费来源。“助研”岗位津贴由研究生导师或课题组科研经费列支,“助管”岗位由申请岗位部门经费列支,“助教”岗位由研究生处课时费列支。
2.津贴标准。“助研”岗位津贴标准为300-800元/月,工作量由导师或课题组设定。“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12元/小时,每月工作量不超过40小时。“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25元/学时,工作量为所助课程学时;助教岗位的月标准工作量为16学时。
四、相关要求
请研究生填报附件1,助管、助教申请人填报附件2、附件3于4月8日(星期五)下班前交学科与研究生处审核(办公地点:1号楼516室)。
联系人:于赫楠
电话:010-61596072
附件1:研究生助研岗位申请表(研究生填)
附件2: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请表(岗位指导教师填)
附件3: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表(主讲教师填)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6年0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