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决定开展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经《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批准2024年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
研究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冀教研(2023)9号)批准的项目及往年延期项目。
二、结项验收程序
1.结项申请
1.结项申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按照《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附件1)填写《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附件2),并提供立项申请书、项目成果材料、实际应用证明等结项申请材料(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项目须按申报计划完成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得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不能如期结项的,填写《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延期申请表》(见附件3)。申请延期的首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今年必须按照要求一并结题验收。
2.单位初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项目提交的结项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查、验证,务必保证表格填写规范、清晰,佐证材料真实、准确。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6年1月21日(20日24:00)前汇总各项目的结项申请材料(PDF版)、延期申请材料(PDF版)及《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4)《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延期汇总表》(附件5)WORD/EXCEL版提交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聘请专家,成立专家组,对结项项目进行评审。
三、结项验收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项验收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审核把关,精心选聘专家,组织好评评审验收工作。省教育厅将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结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四、结项材料提交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项目结项材料PDF(盖章)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25年1月21日(20日24:00)前报送到研究生处培养科。联系人:李迎秋,电话:010-61593783。
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