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10-1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前提,各培养单位和各研究生导师应高度重视。为保证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开题内容要求

研究生应根据所在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在导师(组)指导选题后,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深入开展调研和论证,制定论文工作计划,依据《应急管理大学(筹)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应大筹〔2025〕27号)(附件1)要求,撰写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答辩会应提前在网站或校内公告栏公布开题答辩的学位论文题目、答辩人、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二、论文开题报告会要求

(一)研究生的第一导师聘请 3-5 名(单数)副高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组成开题报告评审组,其中至少包含1名行业专家。

(二)研究生本人导师不作为评审组成员。开题报告会上,导师不能代替答辩学生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

(三)开题报告会应以公开方式举行。程序如下:

1. 会前两周,导师指导研究生填写《开题报告书》和《开题报告登记表》。同时由导师(组)指定一名答辩秘书,并在开题前将开题答辩安排报研究生处。

2. 开题报告会上,评审组要对开题报告进行认真审查和论证,听取研究生的陈述报告,对论文选题、研究思路、论文工作计划等进行点评。

3. 评审组应评议学位论文选题是否恰当,研究方案设计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内容与方法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研究生是否可以开始进行论文写作等。

4. 评审组要进行集中评议,给出评审意见,并填写在《开题报告登记表》上。答辩秘书将上述过程记入《开题答辩记录表》。

5. 开题报告会结束后,答辩秘书要将《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登记表》《开题答辩记录表》提交至各培养单位,培养单位统一报研究生处留档备案。

三、开题报告会评审结论:

(一)评审组按“同意开题”和“重新开题”给出相应的评议意见。

(二)通过者应根据评议意见,修改完善《开题报告》并再次提交,经第一导师审核确认后,方可正式开始论文工作阶段。

(三)若论文开题未获通过,需根据评审组意见全面修改开题报告,并提交重新开题申请,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后,按照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程序重新组织开题。

(四)开题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论文题目;研究生申请学

位论文答辩时提交的学位论文,其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应与开题报告一致。因特殊情况,学位论文题目需做较大更改且涉及研究方向或研究内容改变的,需由研究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审批表》,经导师审核同意报培养单位备案,按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程序重新组织开题,开题报告评议意见只记“通过”或“不通过”结论。如未重新进行开题,则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五)开题工作结束后,培养单位将答辩委员会签字的答辩

记录表存档,开题结果和成绩等按照学校要求登记、报送和留存,并作为后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

论文开题一般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至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 1 年。

三、其他要求

(一)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报告会评审小组可安排教师担任答辩秘书,协助学位论文开题答辩报告会组织工作。

(二)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于202511月20日之前完成。

)各学院研究生工作联系人需于20251130日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没有可不提交)及校内答辩专家工作量报至研究生处培养科,同时于本学期末完成校外专家答辩工作量发放

 

 

 

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251015

 

版权所有:防灾科技学院

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学院街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邮编:101601

京ICP备200169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