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教财(2022)8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成本核算、召开座谈会(校内相关部门、培养单位、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等流程,经2025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确定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收取标准为:资源与环境:15000元/生·学年;土木水利:15000元/生·学年;公共管理:15000元/生·学年。
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研究生处反应,电话:010-61593783。
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