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导师申请人:
根据《研究生导师选聘与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应大筹〔2025〕19号)和《防灾科技学院关于2025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申报培养方向所在培养单位推荐,2025年6月13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表决,现将初步选聘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1、附件2。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如对初步推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010-61593783)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应署真实姓名。
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