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5级研究生导师指导资格资格摸底调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05-28

 


 

各研究生导师:

依据《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与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应大筹〔2025〕19号)要求,结合学校每年研究生录取情况,学校拟为2025级研究生配备导师。现开展2025级研究生导师指导资格摸底调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具有扎实深厚的理论基础,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

2.具有较为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稳定的研究方向,熟悉国家教育政策,掌握应用型创新性复合型人才培养规律。

3.当年申请招生资格的导师,需有主持的在研项目和可支配科研经费,理工类可支配经费不低于10万元、文管类可支配经费不低于3万校内导师需提供科研处或北京防灾科技有限公司的协议及财务处可支配经费的截图)。

4.距退休时间不满3年的导师,不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

5.导师申请指导培养方向必须与自己申报的培养方向一致。

二、工作流程

1.导师招生资格每年审核一次,由导师提出招生申请,研究生培养单位初审后,报研究生处复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招生。

2.校内导师通过钉钉填报信息,有指导意向且满足条件的导师必须填写主持在研科研项目及可支配经费金额(万元),如无指导意向,也需填报钉钉审批各培养单位汇总人员名单,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处

3. 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且有意向指导2025级研究生的校外导师,请如实填写《防灾科技学院2025级研究生导师指导资格摸底调查表 》(附件1),务必于611日(星期)前提交至各培养方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联系人处(附件2)。

4.各学院研究生工作联系人请将纸质、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及电子版研究生导师指导资格摸底调查表(附件1)(只需提供校外导师信息)于61317:00前提交至研究生处。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钉钉填报审批、未提交调查表、或经审核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具备2025级研究生导师指导资格。

 

 

 

 

 

 

 

 

 

 

 

                                   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25528

 

 

 

 

版权所有:防灾科技学院

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学院街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邮编:101601

京ICP备200169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