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9-26点击数:

 

全体在读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专款专用,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

为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防科发研〔20175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三)恪守学术道德规范,诚实守信。

(四)成绩优异,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2023-2024学年内(202391-2024831日期间)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论文,或至少取得1项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

学术论文成果应是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研究生本人的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防灾科技学院或学校获批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若第一导师为校外导师,可为校外导师所在单位,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正式刊发出版,不含增刊。国家发明专利应是以防灾科技学院为专利权人,以研究生作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的国家发明专利(以发明专利证书为准)。

(五)2023-2024学年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分排名在所在班级前20%以内(获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二、名额及奖金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2024年国家下达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名额6人。

三、评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1. 申请人填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 申请理由主要从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学术成果等方面阐述。

3. 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交研究生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务必于2024929日(星期日)10:00前交至学科与研究生处520办公室,逾期无效。

联系人:李迎秋,电话:010-61593783

4. 如出现符合申请条件者放弃申请资格,其参评名额不顺延、不递补。

(二)答辩评审

申请人口头汇报不超过15分钟,汇报内容:2023-2024学年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实践和主要科研业务工作,取得的学术成果、参加学术交流,后期的研究工作计划等。其中,须用英语口头汇报1篇正式刊发的代表性学术论文。

由答辩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个人成果陈述和答辩情况,进行量化评分。答辩时间初步安排在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审核与公示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陈述答辩分数高低进行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情况,由评委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多数原则,确定拟推荐人选;评选推荐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疑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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