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1级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6-30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2021级研究生: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按照学校有关研究生导师聘任管理办法,2021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师生双向选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原则

1.严格按照《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导师选聘与考核管理办法(修订)》(防科发研〔202122号)规定,按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原则,为每位研究生选聘导师,确定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指导关系,导师的聘期与所指导研究生的培养期限一致。

2.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坚持双方自愿原则。

3.研究生采用校内导师与行业(企业)导师共同负责的“双导师制”。

4.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硕士生不超过3名;2021年新选聘导师或第一次招生的研究生导师,只能在一个培养方向上招生,最多招收1名研究生。

5.在研究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中,对于本年度无在研科研项目或技术服务类项目及一定额度可支配科研经费(一般不含校内立项或配套科研经费)的导师,不能作为第一导师(责任导师);校内导师保证在退休前完成培养和指导研究生任务;距退休时间不满3年的导师,原则上不进入待选研究生导师名单。

6.研究生的第一导师(责任导师)可从学校2013-2021年聘任的校内、校外导师资格人员中(附件2、附件3)选定。

7.对于选择校内导师作为第一导师(责任导师)的研究生,应征得第一导师同意,在校外导师资格人员名单(附件3)中选定1名校外导师作为第二导师。

8.对于选择校外导师作为第一导师(责任导师)的研究生,应征得第一导师同意,选择一名校内或校外导师作为第二导师。

对于选择校外人员作为第一导师的研究生,应与导师沟通,除须具备指导研究生所必需的在研科研项目和一定额度经费外,应能够协调所在单位为研究生提供食宿条件。

9.在网站上公布,而没有列入本通知中待选的导师(附件2、附件3),研究生可以根据培养方向实际,根据第一导师的安排,将其作为第二导师选择对象。

二、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1.研究生登陆研究生处网站导师信息栏,查看各培养方向导师队伍基本信息,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和兴趣方向联系相关导师。

2.研究生与导师互相充分沟通,达成选报意向,填写防灾科技学院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表(附件4),经学生与导师签字后(允许电子签名),于202179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发送到yanjiushengidp@163.com邮箱,开学后将纸质版交至明德楼520学科与研究生处培养科。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严肃导师双选工作,严格按照导师遴选及考核结果进行双向选择;指导教师和研究生专业必须严格一致,严禁跨专业指导研究生。

三、注意事项

1.无特殊情况,须按照本次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结果执行,不允许届中更换导师,无正当理由届中随意更换研究生者,学校将酌情考虑减少导师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

2.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学科与研究生处培养科。联系人:李迎秋,电话:010-61593783,邮箱:yanjiushengid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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