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系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事业单位。1998年经原人事部批准,中心获得首批国家“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资格。2009年被北京人才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为4A级人才服务机构。中心内设办公室(党办)、财务处、综合业务部、人事代理部、档案管理部、职业培训部、咨询服务部七个部门。主要职能:为部属单位和住建行业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人事代理服务;承办部系统及住建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开展人才培训、人才测评、职位推荐、管理咨询、住建行业人才信息开发服务;开展国际间人才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职业标准编制岗1人、档案管理岗1人、综合管理岗1人、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岗1人。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身心健康,道德品质良好,工作态度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详见附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与本人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rcbgs@mohurd.gov.cn,邮件标题为:“姓名+报名岗位”。应聘人员可以报考多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10日。
(二)资格审查。依据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笔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中心网站(www.mochr.com)和邮件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通过中心网站和电话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由中心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如有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依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中心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中心网址:www.mochr.com
(三)咨询电话:010-5831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