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2023届硕士毕业生:
为做好我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研〔2018〕37号)(附件1)规定,现将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6月5日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2023年6月10日前,完成硕士学位授予申请材料准备。
2023年6月上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硕士学位授予审核。
二、答辩方式
学位论文答辩采用答辩会的形式进行,由学科与研究生处统筹,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包括答辩委员的指定、答辩秘书的指定、答辩具体流程安排等。
三、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各小组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或7人组成,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成员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每小组设秘书1人,一般由具硕士学位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原则上研究生导师及校外导师不在该生答辩委员会成员内,但可作为其他学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
四、论文答辩准备
在正式答辩之前,毕业研究生需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根据外审专家意见完成学位论文修改,须在答辩前三日内将修改好的论文经导师审阅后,集中发各小组答辩秘书并送答辩专家审阅;准备学位论文答辩PPT演示内容(陈述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2.填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签字版交至各培养单位。
3.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于答辩前2日内提交给答辩秘书。
4.研究生需在答辩前3天制作答辩海报并在班级群公布,建议以答辩组为单位制作海报,海报电子版交学科研究生处上传至研究生处网站。
5.准备好答辩所必需的电脑、投影等设备,可提前预演答辩,答辩当天至少提前30分钟进入会议室准备。
五、优秀毕业论文推荐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防科发研〔2020〕22号)(附件3)文件要求,开展2023届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毕业生必须满足评优条件才可以申请(附件4),申请优秀学位论文的毕业生需将申请材料及表格带至答辩会现场,由答辩委员会给出推荐意见,答辩秘书需填写2023届研究生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及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5)(按排名顺序填写)。答辩结束后,毕业生需将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提交至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汇总并于答辩后两日内提交至学科与研究生处。
六、相关要求
1.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条件、答辩流程和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参见附件6,答辩流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校外专家答辩评审费于2023年6月底统一发放,由研究生培养业务费中支出。各答辩小组秘书须收集校外专家身份证扫描件,银行卡号(开户行)等信息,并由各培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7)报销相关费用(建议统一报销)。校内答辩专家、答辩秘书工作量由各培养单位统计报至学科与研究生处,并由学科与研究生处按照绩效工作课时集中报送人事处。
3.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防灾科技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研〔2018〕37号)中规定执行。
联系人:李迎秋,010-61593783。
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