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思想品德与人格精神的全面发展,根据《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防科发研〔2013〕86号)、《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防科发研〔2017〕58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启动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刘春平
组员:洪 利 郭 迅 蔡晓光 陈 健 冯海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科与研究生处:
办公室主任:陈 健
办公室成员:李迎秋 李尧森 王莉
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春平
成 员:姜纪沂 谷洪彪 李巨文 郭 迅 姚振静 丰继林 洪 利 陈 健 冯海成 赵云辉 杨 帆 马惠宁 左浩宙
二、名额分配方案
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名额进行评定,学业奖学金每年度评定一次,奖励等级、标准与名额如下:
表1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及名额分配表
等级
| 名额上限
| 标准
| 一
| 20%*年级参评总人数
| 1.2万
| 二
| 60%*年级参评总人数
| 0.8万
| 三
| 20%*年级参评总人数
| 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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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定方法
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依据“防灾科技学院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下称“评定细则”,详见附件)开展。
1.研究生一年级学生不需申报,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根据《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防科发研〔2013〕86号)和评定细则中相关规定核算。
2.研究生二年级、三年级学生需根据评定细则,按实填报相关申请材料。
四、申报要求
1.根据评定细则要求,提交《防灾科技学院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防灾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及导师综合评价表》(详见附件),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各年级班长;
2.各年级班委负责汇总填报《防灾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表》;
3.申报材料应为2017-2018学年(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获得的相关成果;
4.奖学金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中午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本学年学业奖学金。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8年9月13日
附件:防灾科技学院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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