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同学:
为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根据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度学业奖学金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优良;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积极进行科学研究,社会实践;
4.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和注册;
5.身心健康。
6.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
①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 违反校规校纪并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③ 在提交的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
④ 经查有学术不端行为,上学年有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⑤ 学籍变动因私出境出国、休学、停学、延期毕业等;
⑥ 参与非法组织及活动的;
⑦ 在科研工作和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的;
⑧ 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⑨ 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材料
申请表、学术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取得科研成果、发表论文、荣誉证书等,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
三、提交申请时间
2017年10月11日16:00前,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本学年学业奖学金,地点:明德楼521室。
附件: 1.防灾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2.防灾科技学院2016-2017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试行)
3.申请学业奖学金个人提交材料清单
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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