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我院地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确保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现开展2017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2.具备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还要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结合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特点,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注重实践环节考核。
3.具有与我院研究生培养相关的学科背景和科研经历。
4.有利于保证和提高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有利于改善导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层次结构,有利于提升工程硕士研究生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熟悉国家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明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性质和培养目标,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专业修养,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心健康,能够履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职责。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在职在岗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校内导师45周岁以下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现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此条博士学位要求的限制。
3.掌握地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相关二级学科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教学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解决所属学科领域实际问题和实践技术的能力,有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进行实践活动和论文写作的能力。
4.在地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相关二级学科领域取得较好的科研和教学成果。近5年取得的科研教学成果和成就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目前正在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具有培养和指导研究生的科研项目及经费支持,能够为研究生开展科研实践工作提供“助研”岗位。
(2)在本专业领域正式出版有水平较高的学术著作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在本专业权威学术刊物发表5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具有科技发明专利,或在本专业获得厅局级一等奖或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前5名)。
(3)在本专业领域的科技开发、专业实践教学中做出较大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本人为主要完成者。
三、遴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审批表》,经本人签字后提交研究生培养方向相关学科所在系(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推荐。培养系(部)将汇总后的推荐材料提交学科与研究生处。
2.学科与研究生处组织对申报资格和科研教学业绩条件进行复核后,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3.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遴选条件、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对申请人科研与学术水平、申报材料进行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出席人数2/3以上同意票者(出席会议人员应不少于全体成员的2/3)为通过(出席会议人员应不少于全体成员的2/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后,报院务会审定后聘任。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1.研究生培养系(部)学科点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从有利于学科建设出发,吸收德才兼备的教学、科研人员,建立梯队结构合理的导师队伍。
2.地震监测与地球探测技术、地震地质、地下水工程与地震地下流体培养方向学科点设在地震科学系;岩土工程与结构抗震培养方向学科点设在防灾工程系;灾害监测技术与仪器培养方向学科点设在防灾仪器系;地震信息处理技术培养方向学科点设在灾害信息工程系。
3.请相关申请人登录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培养与学位”栏查阅我院地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学科专业背景确定培养方向。
4.请相关系(部)及时通知相关教师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申报材料,于2017年6月6日(星期二)16:00前将申请表1式5份(附件1,双面打印)报培养方向学科点所在系(部)办公室,由系(部)组织审核推荐,并签署审核推荐意见。
5.请各系(部)将推荐材料于2017年6月7日(星期三)16:00前将申报材料、推荐汇总表(附件2)提交学科与研究生处(明德楼521室),并将申请人的申请审批表电子版、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至yanjiushengidp@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6.本年度不再统一组织“校外导师”遴选,各培养系部或导师可根据本方向研究生培养工作需要,按需推荐符合条件的行业专家进行申报(附件3)。申请人填写《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审批表》(附件4)经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审批后,邮寄到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电子版发yanjiushengidp@163.com。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防灾科技学院465号学科与研究生处培养科。邮编:065201。
联系人:李迎秋 联系电话:010-61596072
附件1: 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批表
附件2: 研究生导师遴选推荐汇总表
附件3: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遴选办法
附件4: 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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