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根据《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与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应大筹〔2025〕19号)(附件1),现对学校在岗研究生导师所指导专业(研究方向)进行确认,为专业合格评估做准备,沿袭惯例,对导师选择指导专业(研究方向)做如下要求:
每位导师只允许选择一个专业(研究方向);
导师一旦选定指导专业(研究方向)后,不得随意调整;
不允许跨专业(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
导师提交申请表(附件2)时需同时将导师简介(附件3)发送至各相应学院(附件5)。
请各位导师根据从事学科专业和主要研究领域,慎重选择指导专业(研究方向),将申请表报送各专业(研究方向)所在单位,经各专业(研究方向)所在单位初审、研究生处复审同意后,确认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各学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导师名单及简介。
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校内外导师,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本次确认受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16:00,不报送或逾期将视为放弃研究生导师资格。
请各培养单位于11月6日将汇总表(附件4)提交至研究生处。
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