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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导师指导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10-21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根据《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与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应大筹〔202519号)(附件1),现对学校在岗研究生导师所指导专业(研究方向)进行确认,为专业合格评估做准备,沿袭惯例,对导师选择指导专业(研究方向)做如下要求:

  1. 每位导师只允许选择一个专业(研究方向);

  2. 导师一旦选定指导专业(研究方向)后,不得随意调整;

  3. 不允许跨专业(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

  4. 导师提交申请表(附件2)时需同时将导师简介(附件3)发送至各相应学院(附件5)。

    请各位导师根据从事学科专业和主要研究领域,慎重选择指导专业(研究方向),将申请表报送各专业(研究方向)所在单位经各专业(研究方向)所在单位初审研究生处复审同意后,确认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各学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导师名单及简介。

    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校内外导师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本次确认受理时间截止到2025115日(星期16:00不报送或逾期将视为放弃研究生导师资格。

    请各培养单位116日将汇总表(附件4)提交至研究生处。

     

     

                                   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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