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5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论文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05-14


 

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2025届硕士毕业生:

为做好我校2025届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研〔2018〕37号)(附件1)规定,现将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前的资格审查

答辩前,研究生处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内容包括:

1、学位申请者学分、个人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活动、专业实践计划及报告等

2、研究生课程及各类实践学分情况;

3、取得科研成果达到《防灾科技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管理办法》防科发研〔2019〕13号有关要求

4、毕业论文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论文盲审。

、时间安排

5月19日-5月30日  提交答辩申请及答辩公告

5月25日-6月8日 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6月9日-6月12日 提交答辩材料、学位信息填报

6月中旬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答辩方式

学位论文答辩采用答辩会的形式进行,由研究生处统筹,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包括答辩委员的指定、答辩秘书的指定、答辩具体流程安排等。

、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各小组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或7人组成,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成员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每小组设秘书1人,一般由具硕士学位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原则上研究生导师及校外导师不在该生答辩委员会成员内,但可作为其他学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

、论文答辩准备

在正式答辩之前,毕业研究生需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根据外审专家意见完成学位论文修改,须在答辩前三日内将修改好的论文经导师审阅后,集中发各小组答辩秘书并送答辩专家审阅;准备学位论文答辩PPT演示内容(陈述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2.填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签字版交至各培养单位。

3.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于答辩前2日内提交给答辩秘书。

4.研究生需在答辩前3天制作答辩海报并在班级群公布,建议以答辩组为单位制作海报,海报电子版交研究生处上传至研究生处网站。

5.准备好答辩所必需的电脑、投影等设备,可提前预演答辩,答辩当天至少提前30分钟进入会议室准备。

、优秀毕业论文推荐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防科发研〔2020〕22号)(附件3)文件要求,开展2025届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毕业生必须满足评优条件才可以申请(附件4),申请优秀学位论文的毕业生需将申请材料及表格带至答辩会现场,由答辩委员会给出推荐意见,答辩秘书需填写2025届研究生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及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5)(按排名顺序填写)。答辩结束后,毕业生需将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提交至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汇总并于答辩后两日内提交至研究生处。

、相关要求

1.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条件、答辩流程和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参见附件6,答辩流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校外专家答辩评审费于20256月底统一发放,由研究生培养业务费中支出。各答辩小组秘书须收集校外专家身份证扫描件,银行卡号(开户行)等信息,并由各培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7)报销相关费用(建议统一报销)。校内答辩专家、答辩秘书工作量由各培养单位统计报至研究生处,并由研究生处按照专项工作课时集中报送人事处。

3.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防灾科技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研〔2018〕37号)中规定执行。

联系人:李迎秋,010-61593783。    

 

 

                                   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255月14

版权所有:防灾科技学院

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学院街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邮编:101601

京ICP备200169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