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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示范课程、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和培养实践基地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5-3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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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184号)、《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示范课程、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和培养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学研处〔20219号)要求,现开展2021年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示范课程、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和培养实践基地项目结项验收工作。项目验收要求如下:

一、示范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验收要求

1.按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建设任务,取得预期成果;

2.示范课、案例库建设成果要在教学中实施至少一个学期;

3.依托建设项目开展课程教学改革,要求每个项目至少发表1篇教研教改类论文;

4. 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设相关成果材料汇编。

二、示范性培养实践基地建设项目验收要求

1.提交年度基地建设工作报告;

2.在合作培养研究生方面发挥实效,取得合作成果,对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发挥作用。

3. 检查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整改,验收结论为“整改”的实践基地,进行为期一年的整改,不再作为省级示范性基地建设项目的推荐对象。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项目结项材料PDF(盖章)电子版和纸质版于510日前报送到学科与研究生处培养科,学科与研究生处将于531日前完成结项审核工作。联系人:赵楠,电话:010-61593783

 

附件:1. 2021年校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2. 2021年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项报告书

3. 2021年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验收表

                           

 

 

 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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