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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抽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9-27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前提,各培养单位和各研究生导师应高度重视。为保证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开题内容要求

开题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紧密结合所属领域和工程实践内容,选择来源于生产实践、有明确工程背景,具有一定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的工程设计类、应用研究类、产品研发类、工程/项目管理类论文题目,依据《防灾科技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研〔2018〕37号)(附件1)要求,参照本专业学位标准,撰写具有行业特色的开题报告。

二、论文开题组织要求

2020级研究生论文开题工作由学校统筹,各培养单位协调安排各培养方向导师组,分组集中开展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开题工作应以答辩报告会的形式进行,培养单位应组织相关领域校内外专家组成开题答辩评审小组,评定开题报告,并填写《防灾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记录表》(附件2)。

研究生申请开题答辩前,须填写《防灾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附件3)和《防灾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4),经校内、校外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开题答辩。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通过后方可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论文开题未通过的,应根据评审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全面修改,经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后,按学位论文开题程序再次组织开题。开题答辩不合格或不参加开题答辩者不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

论文开题通过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论文题目;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提交的学位论文,其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应与开题报告一致。

在不涉及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改变的情况下,学位论文题目可做细微调整。因特殊情况,论文题目需做较大更改且涉及研究方向或研究内容改变的,需由研究生提出申请,填写《防灾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审批表》(附件5),经导师审核同意,按学位论文开题程序重新组织开题,开题报告评议意见只记“通过”或“不通过”结论。如未重新进行开题,则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各培养单位组织开题答辩报告会,应提前一周将开题报告的时间、地点报学科与研究生处培养科,以便抽查。

三、论文开题抽检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关于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防科发教〔2021〕61 号),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在各培养单位组织导师组开展开题报告会同时,学校将随机抽取2020级15%的研究生组织统一开题,开题评审成员均为校外专家,一般由五人组成,如有三人及以上不同意开题,则需重新修改,再次组织开题审核。论文开题抽检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报告会评审小组应由3~5名本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2名校外专家,可另安排教师担任答辩秘书,协助学位论文开题答辩报告会组织工作。

)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于2021年12月14日之前完成;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至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应不少于1.5年。

)论文完成开题后,须将《防灾科技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防灾科技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答辩记录表》和胶装的《防灾科技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一并交至学科与研究生处。提交材料涉及签字处如空缺,按照开题不通过处理。

 

 


 

 

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20219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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