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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4-15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推动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根据《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导师选聘与考核管理办法》(防科发研〔202122号)文件,现开展2021年春季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二)具备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同时要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结合研究生培养特点,在全面考核基础上,注重实践环节考核。

(三)有利于保证和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有利于改善导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层次结构,有利于提升研究生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选聘条件

(一)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师德师风高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稳定的研究方向,关注社会需求,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课程前沿引领。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在岗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45周岁以下者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校内申请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较为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稳定的研究方向,具备开设研究生专业方向课程的能力,且承担过相应专业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一般应具有协助指导研究生工作经历。校内导师保证在退休前完成培养和指导研究生任务。

(四)校外申请人应具有行业内工作经验,有较高科研水平和能力,有利于提升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行业发展前沿相关研究人员优先考虑。

(五)以校所合作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综合性实践基地)为依托,学校每年选聘校外导师。申请人应在相关行业领域内具有5年以上实践、管理或研究工作经历,且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依托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导师申请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能够协调所在单位与我校开展长期的、实质性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的业务管理人员;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公开发表过中文核心期刊以上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或主持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工程、技术或开发项目,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

4.能够给研究生在专业综合实践期间提供必要的学习、科研和实习条件。

(六)申请人应具有在研科研项目和一定的科研经费,近三年来在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教学科研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年均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至少1篇;

2.获省(部)级及其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7)、二等奖(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

3.作为主编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规划教材;

4.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在相应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发明专利等方面业绩突出,取得较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三、选聘程序

(一)校内外申请人向研究生培养单位(二级学院)提交校内外导师申请表(附件12)及附学历、职称证书、任职证明和相应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初步审核后原件返还申请者,复印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二级学院)报至学科与研究生处备查。

(二)校所合作导师选聘由所在单位对所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校内及其他校外非校所合作导师由二级学院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三)校外申请人统一将《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审批表》(附件3)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pdf文件(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分开扫描,一起压缩打包)发送到邮箱:yanjiusheng1@cidp.edu.cn

(四)学科与研究生处根据选聘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将通过复核的申请材料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会议到会委员应超过全体委员的2/3(含2/3),会议方为有效;获到会委员的2/3(含2/3) 以上同意票的申请人获得导师资格。

四、选聘程序

(一)研究生培养院(部)学科点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从有利于学科建设出发,吸收德才兼备的教学、科研人员,建立梯队结构合理的导师队伍。

    (二)地震动力学与地球探测技术、地质资源与灾害地质培养方向设在地球科学学院;岩土地震工程培养方向设在地质工程学院、防灾减灾工程设置土木工程学院;地下水工程与地震流体动力学培养方向设在生态环境学院;灾害监测技术与工程安全培养方向设在电子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灾害信息处理技术培养方向设在信息工程学院;应急技术与管理培养方向设在应急管理学院。

(三)请相关申请人登录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培养与学位”栏查阅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学科专业背景确定培养方向。

(四)请相关院(部)及时通知校内相关教师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申报材料,并将通过审核的,签署审核推荐意见的申请表交至学科与研究生处(明德楼520),校外导师将电子版发yanjiusheng1@cidp.edu.cn,本次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21420日(星期五)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迎秋      联系电话:010-61593783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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