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防灾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0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4-23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根据《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研〔201845号)、《防灾科技学院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防科发研〔201830号)等文件,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硕士研究生校内外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要求,结合学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要求,以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有利于优化导师梯队结构,有利于提升学位授权学科水平,有利于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为前提,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二、遴选条件

1.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谨遵学术道德规范;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稳定的研究方向,关注社会需求,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课程前沿引领。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在岗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45周岁以下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校内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科研业绩特别突出者,未达到规定的部分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遴选。

3.校内申请人应具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具备开设研究生专业方向课程的能力,且承担过相应专业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具有协助指导研究生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校外申请人应具有行业内工作经验,有较高科研水平和能力,有利于提升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行业发展前沿相关研究人员优先考虑。

5.校内申请人应具有在研科研项目和一定的科研经费,近三年(2017-2019)在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教学科研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年均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至少1篇;

2)获省(部)级及其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7)、二等奖(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

3)作为主编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规划教材;

4)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在相应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发明专利等方面业绩突出,取得较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6.校外导师遴选原则上依托签署合作协议的联合培养基地、综合性实践基地,申请人应在相应行业领域内具有5年以上实践、管理或研究工作经历,且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关行业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担任高层管理职务,能够帮助协调、沟通其所在单位与我校开展长期的、实质性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公开发表过中文核心期刊以上论文或主编出版学术专著,或主持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工程、技术或开发项目,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

3)具有在研项目和经费,能够给研究生在专业综合实践期间提供必要的学习、科研和实习条件,发放“三助”岗位津贴。

7.到我校前已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填写申请材料,提供导师聘书(文件)复印件,经所属培养单位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获得导师资格。

8.为进一步落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双导师制原则,校内导师可根据校内外联合培养,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

三、遴选程序

1.导师遴选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初选审查和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核,经学科与研究生处复核,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并表决,表决通过的获得导师资格。

2.校内申请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审批表(校内导师)》(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校外申请人统一将《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审批表(校外导师)》(附件3)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pdf文档(申请表、证明材料分开扫描)发送到邮箱liyaosen@cidp.edu.cn

4.学科与研究生处根据遴选条件对申报资格和教学科研业绩条件进行复核,将通过复核的申请材料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会议到会委员应超过全体委员的2/3(含2/3),会议方为有效;获到会委员的2/3(含2/3)以上同意票的申请人获得导师资格。

四、相关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从有利于学科建设出发,吸收德才兼备的教学科研人员,建立梯队结构合理的导师队伍。

2.每位申请只能申请一个培养方向的导师资格,请相关申请人登录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培养与学位栏查阅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学科专业背景确定培养方向。

1)地震动力学与地球探测技术、地质资源与灾害地质培养方向设在地球科学学院;

2)地下水工程与地震流体动力学培养方向设在生态环境学院;

3)防灾减灾工程培养方向设在地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4)灾害监测技术与工程安全培养方向设在电子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

5)灾害信息处理技术培养方向设在信息工程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6)灾害风险评估与防灾减灾规划培养方向设在应急管理学院。

3.本通知未尽事宜,以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研〔201845号)、《防灾科技学院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防科发研〔201830号)等文件为准。

请相关院(部)及时通知校内相关教师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将通过审核、签署审核推荐意见的申请表交至学科与研究生处(明德楼509),校外导师将电子版发liyaosen@cidp.edu.cn,本次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20511日(星期一)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尧森       联系电话:010-61596072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20422

版权所有:防灾科技学院

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学院街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邮编:101601

京ICP备2001694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