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根据培养方向,成立由包括导师在内的若干名专家组成的复试考核小组。复试小组专家具体负责对考生的复试考核。
三、复试条件
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初试成绩录取线且与学院招生专业或研究方向相近的申请调剂的考生,依据择优原则进入复试。
教育部2014年下达学院的研究生招生计划为40人,按照1:1.2的比例以差额复试方式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通过查验后确认复试资格。
(1)应届生。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信,学籍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非应届生。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的时间、地点、具体流程详见复试通知。
五、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笔试
1.专业综合笔试
考生根据所报培养方向或本科所学专业,选择一个专业的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课程90分钟,满分为100分。加试笔试科目信息如下:
序号
| 笔试科目
| 主要参考书目
| 1
| 地球科学概论
| 《地球科学概论》,汪新文等主编,地质出版社,1999年版。
| 2
| 地震学基础
| 《地震学原理与应用》,刘斌著,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
(二)面试
1.英语水平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英语阅读、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英语听说及科技类文章阅读。
2.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修养及心理素质等内容。
3.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通知执行。
5.复试成绩计分方法
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英语测试占20%,专业笔试占20%,面试占60%。
六、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5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50%)
2.录取标准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的二门课程成绩均须在60分(含60分)以上,如有一门课程成绩不满60分,不予录取;
(3)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2014年初试成绩线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将通过复试的考生报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七、复试监督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结果全面负责。
2.复试实行复议制度。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复试成绩公布7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对收到的复议申请,将由学院监察部门会同学科与研究生处对异议进行核实,确有误者,将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答复考生。
3.实行监督制度。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全程参与和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监督电话:审计监察处010-61596110 学科与研究生处010-61596072
八、若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所涉及事项以国家政策为准。
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4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