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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喜获地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资格

作者:admin时间:2013-01-21点击数: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2〕46号通知精神,学院被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于2013年开始开展地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工作。 自2011年10月学院被批准为“特需项目”试点建设单位以来,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在中国地震局的大力支持下,学院坚决贯彻“特需项目”试点建设工作精神,本着“行业需求为本、学生发展为要、产学合作为基、岗位能力为重”的办学理念,密切结合防震减灾行业,卓有成效地推进了专业学位试点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办学理念、细化了产学合作模式、完善了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探索地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着力加强了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并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试点建设评估,获得地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资格。学院将按地震行业工程技术岗位标准和地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试行)》,培养地质工程专业基础扎实,系统掌握若干防震减灾实用技术方法,胜任地震行业专业技术岗位,具备较强实践应用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项目组织管理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专门工程技术人才。

学院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全力推进“特需项目”试点工作,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强教学与实践条件建设,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加强产学研合作,完善行业协同培养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行业的紧密结合,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切实保证地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学院对防震减灾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贡献率,为全面推进学院办学层次再上一个台阶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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