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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时间:2018-10-30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论文质量的重要前提,各培养单位和导师应高度重视。为保证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的内容要求

开题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紧密结合所属领域和工程实践内容,选择来源于生产实践,有明确工程背景,具有一定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的工程设计类、应用研究类、产品研发类、工程/项目管理类论文题目,依据《防灾科技学院地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参照本领域学位标准,撰写具有地质工程领域特色的开题报告。

二、开题的组织要求

1.2017级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由学校统筹,各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开题工作应以答辩报告会的形式进行,培养单位应组织相关领域校内外专家组成开题答辩评审小组,评定开题报告,并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答辩记录表》(附件1)。

2.研究生申请开题答辩前,须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附件2)和《防灾科技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3),经校内外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开题答辩。

3.研究生论文开题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工作。论文开题未获得通过的,应根据评审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全面修改,经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后,按学位论文开题程序再次组织开题。开题答辩不合格或不参加开题答辩者不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

4.论文开题通过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论文题目;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提交的学位论文,其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应与开题报告一致。

在不涉及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改变的情况下,学位论文题目可做细微调整。因特殊情况,论文题目需做较大更改且涉及研究方向或研究内容改变的,需由研究生提出申请,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审批表》,经导师审核同意,按学位论文开题程序重新组织开题,开题报告评议意见只记“通过”或“不通过”结论。如未重新进行开题,则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5.各培养单位组织开题答辩报告会,应提前一周将开题报告的时间、地点报学科与研究生处培养科,以便抽查。

三、其他要求

1.学位论文开题答辩报告会评审小组应由3~5名本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2名行业专家,可另聘一名助教职称以上教师担任答辩秘书,协助学位论文开题答辩报告会组织工作。

2.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于2019年1月4日之前完成。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至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应不少于1.5年。

3.完成开题的同学将《防灾科技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防灾科技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答辩记录表》和胶装的《防灾科技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一并交至学科与研究生处。提交材料涉及签字处如空缺,按照开题不通过处理。

附件1:防灾科技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答辩记录表

附件2:防灾科技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

附件3:防灾科技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附件4:防灾科技学院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审批表

附件5:防科发研〔2018〕37号防灾科技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

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处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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