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灾科技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7-07点击数:

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关于做好防灾科技学院2023-2024学年

                   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2023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保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开展课程主讲教师安排工作。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研〔201914号)(附件1),根据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统计情况表(附件2)安排任课教师。

课程主讲教师优先安排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校内教师。为落实《中国地震局校所全面合作三年行动方案》(中震人发〔202075 号),各培养单位可聘请对接合作研究所的专家,或学校聘任的校外导师担任课程主讲,或聘请校外专家与我校教师联合主讲课程。如需聘请校外教师担任课程主讲,请课程所属教学单位与外聘教师签署《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附件3),由学科与研究生处审批。

本次研究生课程选课人数不足5人的(不包括5人)不开课。请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务必于2023年7月15日前,将任课教师安排表发送至邮箱yanjiushengidp@163.com或者通过钉钉发给学科与研究生处培养科

联系人:李妍,联系方式:13290665463

附件:1.《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任课教师安排统计表

3.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

 

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202377

防灾科技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20237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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